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机关政务目标的通知
(川环发[2008]37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目标的通知》(川府发〔2008〕6号)的精神及《四川省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务目标分解表》的要求和省环境保护局工作部署,现将2008年度机关政务目标下达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目标圆满完成。
附:《2008年度省环保局政务目标分解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表:
2008年度省环保局机关政务目标分解表
序号
| 目 标 内 容
| 分值
| 责任单位
| 关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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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二氧化硫年均值0.06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1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0.05毫克/立方米。
| 15
| 科标处
| 工业、城市、农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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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河水环境质量(长江、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高锰酸盐指数6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4毫克/升。
| 15
| 科标处
| 工业、城市、农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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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
| 10
| 科标处
| 城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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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管并定期上报;建成城市24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信息系统,接受公众查询监督。
| 城市处
| 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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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污染源普查年度任务(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
| 15
| 规财处
| 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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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年度任务。
| 农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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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与2005年相比,累计削减不低于9.44%;化学需氧量与2005年相比,累计削减不低于2.44%;氨氮与2005年相比,累计削减不低于4.28%。(省政府综合目标)
| 工业处
| 总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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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污染治理,挂牌监管整治200家工业污染企业。(民生工程)
| 工业处
| 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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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监管整治6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民生工程)
| 农村处
| 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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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2个监控中心建设。
| 信息中心
| 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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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119家餐饮店、119家宾馆、119个城市小区环保专项检查和监管
| 10
| 城市处
| 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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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120家农家乐的环保专项检查和监管。
| 农村处
| 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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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115个辐射工作单位的环保专项检查和监管。
| 核安全处
| 省辐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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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52个垃圾处理场的环保专项检查和监管。
| 城市处
| 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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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市(州)、县环保局长100人次。
| 人教处
| 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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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生态细胞工程,创建100个以上生态小区。
| 12
| 生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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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3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区、县)。
| 城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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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39个环境优美乡镇、3000个生态家园(绿色家庭)、300个生态村。
| 农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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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100个以上绿色社区、53个绿色学校
| 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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