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川环发[2008]31号)
各市(州)环保局、监测站,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8年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围绕全省环保工作重点和总体部署,省环保局制订了“2008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
2008年,全省环境监测任务异常繁重,时效要求更强,监测水平要求更高。各级环保局要切实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实行监测工作层层责任制。领导班子要及时听取监测站的意见和建议,务必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支持力度。要在监测能力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全面保障监测运行经费,切实解决监测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保证全省监测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
各级环保局、监测站要认真梳理工作任务,全面安排工作计划,合理组织技术力量。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整合监测资源。通过加强组织管理促进提高监测工作效率、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增强监测工作时效,为污染减排等环境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严格考核
省环保局对各级环保局2008年监测工作完成情况将开展目标考核,对各级监测站将实行绩效考核。既要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又要注重工作完成时效,还要突出工作完成质量。省环保局将加大日常考核检查、监督力度,定期通报各地监测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要与当地环保总体工作考评结合起来,要与环境监测专项资金安排结合起来。
附件:2008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2008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2008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紧紧围绕环境管理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07〕37号文)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
2008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环办[2008]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污染源监测工作,基本说清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客观反映本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严格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报送监测数据,充分发挥监测能力建设成果的效益;努力按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开展例行监测;做好土壤调查、污染源普查、总量减排等专项监测工作;完成应急监测任务;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公益性科研工作;不断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技术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大力开展环境监测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监测行为,提高监测能力,努力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