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灾后重建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环办函〔2008〕26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扩权试点县环境保护局:
为及时有效地服务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四川省环境保护局灾后重建规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指导全省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规划环保工作,协调解决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规划工作中的重大环保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田维钊
副组长:何鹏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课题组、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