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区运管部门,各维修企业、维修协会:
现将《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三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
为落实《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粤交字【2007】9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维修市场竞争及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加强行业监管。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4月15日,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维修市场的监管职能,规范维修行业的发展。
二、考核对象、周期、标准
今年是我市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第一年,为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今年只对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进行考核,其他类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暂不参加。考核周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0日。考核标准按《实施细则》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工作有效开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关小帆
副组长:曾进崧、沈保光
成员:沈峰、陈光平、曾开、陈光明、陈建文、郭日光、张健
各辖区根据情况成立相应考核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宣传和企业自评阶段。时间:3月1日至3月15日。
各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成立考核小组。组织考核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进行考核前培训,对维修企业进行宣传,企业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