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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开展2008年珠海市水路运输行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11、《珠海市水路运输(船舶)企业年度核查情况汇总表》(附表七);

  12、《珠海市水运行业基本情况汇编》(附表九)。

  (二)水路运输服务(含港澳线代理)企业办理核查手续须提交的资料

  1、《水路运输(服务)企业、个体(联户)核查报告书》(附表一);

  2、《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情况报表》(附表四);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

  5、2007年水路运输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6、2007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统计报表;

  7、2007年1-12月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8、《珠海市水路运输辅助业、服务企业年度核查情况汇总表》(附表八);

  9、《珠海市水运行业基本情况汇编》(附表九)。

  (三)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办理核查手续须提交资料

  1、《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年检审查表》(附表五、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运输信息表(船代部份)》(附表六,一式两份);

  3、《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原件(加复印件一份);

  4、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国际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6、2007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统计报表(一式一份);

  7、2007年1-12月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8、《珠海市水路运输辅助业、服务企业年度核查情况汇总表》(附表八);

  9、《珠海市水运行业基本情况汇编》(附表九)。

  有关应提交表格可从珠海市交通局网页上下载(网址:www.zhjt.gov.cn),或通过下面连接进入珠海市交通局网页:

  http://www.zhuhai.gov.cn/waiwang/72905326394867712/index.html

  六、核查部门及分工、程序

  在斗门区内设立的水路运输(含港澳航线)企业及其所属船舶到斗门区交通管理所(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57号,电话:5212387)办理初审缴费手续。在金湾区内设立的水路运输(含港澳航线)企业及其所属船舶到金湾交通管理总站(红旗镇广安路10号,电话:7796633)办理初审缴费手续。其他水路运输(含港澳航线)企业、原部属企业或原部属企业控股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船舶和全市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含客运站)和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到市水运处(香洲梅华西路62号交通大楼一楼,电话:2263181、2512098)办理核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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