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粤交运[2007]323号)的文件精神,营造诚实守信的驾培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秩序,决定开展珠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工作,现将考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珠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质量信誉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的长效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驾培市场环境,规范驾培市场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办法,引导驾培机构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规范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和教学行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培训质量,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驾培行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信评考评工作,杜绝驾校的擅自设立培训点、挂靠培训、以包代管等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的秩序和驾校的经营行为,有效落实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志、培训记录,保证培训教学质量。通过质量信誉考评,引导学员到培训质量优信誉好的驾培机构学习。利用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规律,为驾培机构创造发展机遇,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质量信誉考评的组织领导,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培训质量信誉考评机制,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关小帆

  副组长:曾进崧、沈保光

  成员:沈峰、陈光平、曾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局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沈保光

  成员:张传明、余英姿、张健、陈建文、林琦、吕俊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