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办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我局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的统一部署和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于2007年7月1日起启用珠海市网上审批平台和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同时,对交通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办理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时限、流程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研究和重新修订,在交通局公众网(http://www.zhjt.gov.cn)上公布了相应的业务办事指南、申办流程、表格下载等,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市监察局的行政效能监察规定及行政许可操作流程,进一步实现许可环节的公开、透明、精简、严谨、廉洁、高效。从去年下半年启用至今,各交通行政许可部门和企业基本按照市交通局有关文件要求,采用网上下载的许可文本、表格到辖区的交通服务窗口申办行政许可业务,但近期发现尚有部分行政许可业务没有严格按照许可流程,仍按呈办公文的方式申请和办理,没有进入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的许可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许可申办流程,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肃工作纪律,现将道路运输、汽车维修、驾培、公共交通、水上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交通许可申办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企业在提出申办许可业务前,须按照市交通局公众网《办事指南》中各项交通许可业务指引的条件和要求,下载相应的申请表格进行填报。
二、申办许可业务的企业须指定相对固定人员到辖区的交通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以保证窗口受理人员与经办人员申办业务的有效衔接。
三、许可业务申请表格可直接从交通局公众网上下载,企业在选用相关申请表格时,要注意与申请许可业务相符,并且不能随意改动,如发现擅自更改表格及文字的,窗口将不予受理。
四、今后,凡涉及交通许可业务申请的,一律到窗口申办,各交通行政许可部门除接受交通服务窗口传递的许可申办材料外,不得以收发公文方式接收办理属许可业务范畴的相关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