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为契机,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围绕珠海交通建设与发展的大局,着力查摆在思想认识、创新意识、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方面不适应交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写出调研报告,并将学习讨论和调研的成果,转化为正确的工作思路和科学决策,转化为推动交通科学发展的动力,转化到交通实际工作中去,开创我市交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局人事科负责,办公室配合,各科室、单位参与。)
3、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进一步削减非行政许可事项,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缩少办理时限,充分利用业务系统,简化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由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4、严格执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将局的职责、目标、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及时在交通局公众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每月出版一期工作任务完成进度情况通报。(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单位参与。)
5、制定珠海市交通局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交通信息,提高交通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交通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以及规范局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珠海市交通局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并认真抓好落实。(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参与。)
6、制定局机关作风行为规范准则制度。针对机关作风存在的精神状态不振、执行纪律不严、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服务不优等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制度等,制定局机关作风行为规范准则,使每一个干部职工知道哪些行为可做,哪些行为不可做,做什么、怎么做等,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二)坚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
1、做好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根据国务院“大部委制”改革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的部署,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积极进行我市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职能重叠、责任不明、流程不畅、效能低下等问题,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交通行政管理体制。重点抓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港航管理体制和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局人事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