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导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矿整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3月3日"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巩固并扩大整规工作成果,全面完成我市整规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区(市)县要立即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一)进一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打击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无证勘查开采行为,重点打击无证和持过期证勘查开采、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等行为;
(二)深入清理查处超层越界开采;
(三)全面查处非法转让矿权行为;
(四)严肃查处和关闭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矿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五)彻底查处违规、越权发证行为;
(六)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积极推进矿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清查处理,自查验收阶段。2008年3月1日-2008年4月30日。
各地要对本地矿山、矿点进行全面清查处理,并对清理处理的问题进行填表登记,完成本地"回头看"的自查验收工作。期间市矿整办将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
(二)第二阶段。全面验收阶段。2008年5月5日-2008年5月31日。
国务院将组织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商务部、财政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工商总局、环保总局等部门分赴各省(区)市对贯彻落实"回头看"工作和2005年以来3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回头看"工作既是对以往矿整工作成果的巩固和扩大,也是对3年来整规工作成效的最终检验。3月3日"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电视电话会议"已经明确验收要求:凡是该关闭的矿山而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未关闭的,凡是已关闭矿山又死灰复燃而未及时查处的,凡是发生群发性无证非法勘查开采的地区均视为验收不合格;凡是一个区(市)县整规工作不合格,所在市(州)、省(区)市均视为不合格;凡是整规工作未通过验收的省(区)市除限时整改外,还停止其矿业权的审批发证工作。同时,我省电视电话会议也提出明确要求:对影响省上顺利通过验收的市(州)、县,在停止其矿权审批发证同时,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请各区(市)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制订回头看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和措施,扎实抓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工作,按时完成整规工作各项任务,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完善机制。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整规工作机制,确保整规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