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险情巡查制度。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对本区地质灾害进行检查。要密切关注各级气象部门发布的降雨预报、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对可能发生强降雨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群众自治组织做好隐患点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向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巡查,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要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六)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力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置落到实处。对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要按照《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年)》要求,逐步进行治理。对人为引起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各县(市)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管理,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有关手续。
各县(市)要督促企业制定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全面完成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防灾减灾的基本知识及经验,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附件:
新乡市主要地质灾害点分布表
灾害点名称
| 位置
| 威胁对象
| 稳定性
| 监测、预防责任单位
|
南坪村滑坡
| 辉县市沙窑乡
| 道路、行人
| 危险性大
| 辉县市
|
郭亮村庄洼沟泥石流
| 辉县市沙窑乡郭亮村
| 村庄
| 危险性大
| 辉县市
|
东关村香木河泥石流
| 辉县市南寨镇东关村
| 村庄
| 危险性大
| 辉县市
|
沙窑乡水磨村梯西坡滑坡区
| 辉县市沙窑乡水磨村
| 道路、行人
| 危险性大
| 辉县市
|
南寨镇齐王寨滑坡、崩塌区
| 辉县市南寨镇齐王寨村
| 村庄
| 危险性大
| 辉县市
|
宝泉水库崩塌、滑坡区
| 辉县市薄壁镇
| 工程、道路
| 不稳定
| 辉县市
|
上八里镇和寺庵村滑坡区
| 辉县市上八里镇和寺庵村
| 村庄
| 危险性大
| 辉县市
|
太公泉乡祁窑村地面塌陷、地裂缝区
| 卫辉市太公泉乡祁窑村
| 村庄、水利设施
| 危险性大
| 卫辉市
|
张村乡大山前村地裂缝隐患区
| 辉县市张村乡
| 村庄、学校
| 不稳定
| 辉县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