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工作方案


  6月份,调研起草《吉林省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实施办法》,制定出台《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新建项目档案库,建立办公室工作会议、推进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一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是项目落实和开工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

  7月份,调研起草《吉林省廉租住房使用管理办法》。召开半年工作调度会,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掌握工作推进情况。

  8月份,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是工程质量和进度。配合省人大、省政协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督查,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工作会议。

  9月份,组织一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研究制定吉林省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具体考核办法。

  10月-11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验收、考核,兑现补助资金,调研制定明年工作计划。

  12月份,召开2009年总结表彰大会。

  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名单

  办公室成员:

  主 任:
  柳 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主任:
  李福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德新  省林业厅厅长

  成 员:
  邹继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吕岩峰  省法院副院长

  吕英儒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费 加  省总工会副主席

  曹家兴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闻国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倪连山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张 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贾晓东  省监察厅副厅长

  潘占学  省民政厅副厅长

  邹占卿  省民政厅副厅长

  申奉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公达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服务局局长

  田玉山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邹世夫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王林溪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范 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树清  省农委副巡视员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