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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戊子(2008)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四)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部委及兄弟省市区领导,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官员由省接待办负责接待。
  十、相关部门职责
  省祭陵办负责制定公祭典礼实施方案,并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公祭典礼及系列活动的落实工作。
  (一)省公安厅负责安全保障工作,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外联办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协助保障公祭典礼及系列活动顺利举行。
  (二)省交通厅负责保障西安至黄陵乃至桥山的道路设施安全,以及沿途各服务区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省卫生厅负责保障宾客下榻的酒店及各招待会的食品卫生安全,并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四)省文化厅组织实施乐舞告祭,乐舞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
  (五)武警陕西总队、西安工程大学负责为公祭典礼提供礼仪服务。
  (六)共青团陕西省委负责组织志愿者,为公祭典礼现场提供服务。
  (七)延安市、黄陵县政府负责公祭典礼现场祭坛、记者台搭建及黄帝陵、轩辕庙、轩辕殿修葺及供电、通信等设施的保障和陵区内外环境卫生、社会秩序保障以及黄帝陵区、轩辕庙、祭祀大殿、大殿贵宾休息室的司仪、礼仪、讲解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一、活动经费
  戊子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活动保障经费300万元。“纪念人文初祖黄帝,建设民族精神家园学术研讨会”、省电视台制作及在有关媒体播放《清明公祭轩辕黄帝陵典礼》宣传片和其他新增活动内容所需经费,由有关部门作出预算说明,请省财政厅核拨。黄陵县专项补助费及省委宣传部记者邀请接待发稿费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
  附件:戊子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议程

  附件:
  戊子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议程

  时间:2008年4月4日(星期五)9:50-10:40
  地点:陕西省黄陵县桥山祭祀大院
  主持人:中共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清明公祭轩辕黄帝陵典礼筹备工作委员会主任赵正永
  第一项 全体肃立
  第二项 击鼓鸣钟(击鼓34响,鸣钟9响)
  第三项 敬献花篮(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共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年度主祭人,中央和国家部委代表,兄弟省市区代表,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代表,延安市、黄陵县代表分别敬献花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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