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银企洽谈会,也可以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召开的频度。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市有关银行机构根据情况分别组织召开区域性和专业性的银企洽谈活动。
五、加强项目跟踪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银企合作的指导,协调配合做好银企合作和项目推介工作。企业要按照发展规划做好项目谋划工作和项目的前期工作,并按照规范的格式提供推介项目材料,要主动提前与银行沟通衔接,如实提供企业基本情况和项目情况,创造条件使项目达到贷款要求,争取得到银行的支持。各银行要加强银企洽谈会会前项目的衔接,建立贷款项目储备库,对推介的项目早介入、早调查,对成熟的项目早申报、早放贷。人民银行新乡中心支行、新乡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要做好会后签约项目贷款跟踪落实工作,及时统计贷款到位情况。市发改委、市工业局、市民营局要做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争取项目按计划投入、投产、达产、达效。
六、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银企合作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银企合作和项目推介工作,要加强对银企合作的领导,把做好银企合作作为“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引资带动战略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
(二)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银企合作和项目推介机制,责任到人,要着眼于地方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建立银企合作和项目推介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
(三)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引导,逐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惩戒机制,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环境,要加强对银企合作和项目推介工作的引导,为银企合作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和指导,提高服务效率,为促进银企合作、项目审批和建设建立绿色通道。银行要更新服务理念,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客户的发掘和培育,改善授权授信方式,探索开发新的抵押担保方式。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管理,依法经营,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提高信用水平,健全财务制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