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苏食药监人〔2008〕131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全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补充调整。现就做好专家库人选上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上报人选的条件
省内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督、检验工作,且担任副主任药师(含副主任中药师)及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公道正派、综合素质好。
二、上报工作要求
各市局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报送本地区专家库人选材料;各直属事业单位专家库人选材料直接报送省局人事教育处。
专家库人选材料(指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见附件)请于2008年6月20日前报送省局人事教育处。(联系人:刘小强;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3209351;电子邮箱:liuxq@jsfda.gov.cn。)
三、有关说明
根据有关要求,专家库将进行较大规模扩充。请各单位尽量扩大选拔范围,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更多地推荐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尤其是中青年专家,以进一步扩大专家库的规模,提升我省药学(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水平。
附件:1.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登记表
2.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名册
(附件表格请自行登陆/bbs下载)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登记表
填报单位: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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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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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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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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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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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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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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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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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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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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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资格及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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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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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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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术团体、社团或评审组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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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论著、译著、业绩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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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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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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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工作领导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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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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