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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资委效能办关于印发效能建设考评细则的通知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考核办法

自评分

考评分

 

 

 

 

 

 

努力解决

存 在 的

突出问题

采取各种措施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5

未征求意见的扣5分。

 

 

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目标、责任人,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条件的全部得到整改。

8

没开展查找工作的扣5分,未制定整改措施的扣5分,具备整改条件未整改的扣5分。

 

 

积极开展“五查五看”活动。

5

没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对群众投诉、效能办通报的问题及时回复和整改。

5

对投诉和通报事项未回复整改的酌情扣分。

 

 

创造一流

工作业绩

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

5

对于上级交办的事项,不能够雷厉风行,速办速决的,1项扣2分,对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不能严格按照办理时限抓紧办理,1项扣2分。

 

 

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热情、言行举止礼貌。

5

工作态度粗暴,上班时间有玩电脑游戏、迟到早退等违反效能建设要求的行为,受到上级组织批评、处理的,扣4分;在工作中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问题的,1项扣4分。

 

 

每位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立足岗位、出色完成各项业务指标和上级交给的任务。

8

部门工作人员不注重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完成工作中能力明显不够的,不能完成委机关下达的全年业务指标的,扣2分。

 

 

出色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

5

本处室(单位)行政、业务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扣4分;在本职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受到上级处理或批评的,1次扣2分。

 

 

总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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