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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2009年4月14日 鄂发〔2009〕6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抓好《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投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08〕17号)贯彻落实的同时,围绕改善民生,着力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全省消费结构升级,力争今明两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6%以上,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一、着力扩大农村消费

  (一)促进农村家用电器消费。大力实施家电下乡工程,到2012年底前,力争每年拉动农村家电消费200亿元。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四类家电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资金补贴,并根据今后需求,逐渐增加补贴品种和销售网点,简化补贴程序。研究制定高耗能旧家电以旧换新激励政策,促进农村家用电器更新换代。组织工商企业联手开拓农村家电消费市场,建立完善经营承诺制,做好送货下乡、服务下乡等满足农民需求的流动服务和售后服务。

  (二)促进农村农资消费。认真落实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农机下乡工作,开展农机具租赁等多种服务。落实跨区作业的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的政策。落实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简化补贴兑付办法,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支持供销社系统发挥农资供应的网络和渠道作用,在重要农资产品方面推动价格平抑和质量保障。鼓励有实力的农资生产和销售企业到农村设立销售网点,支持基层邮政部门提供农资邮购服务。加强农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农资价格监控力度,建立农资价格与农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三)促进农村日用品消费。积极调整农村日用消费品供给结构,定期收集农村市场信息,及时向企业发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适合农村居民消费特点、物美价廉、方便实用的日用消费品,丰富农村日用消费品品种,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继续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展“农超对接”,构建产销结合的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扩大“农家店”建设规模,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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