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政勤政,自觉接受监督。
(四)关小帆(党组成员、副局长)
1、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在履行分管业务领导职责中及时掌握廉政建设动态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2、对所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五)周慧珍(党组成员、副局长)
1、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和措施,承担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
2、对直接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抓好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纠正不正之风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5、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六)办公室及主任责任
1、负责办公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并组织实施。
2、负责抓好局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并检查监督。
3、办公室负责人对办公室工作范围内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对本室人员负教育监督责任。
4、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执行财务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办公设施购买和维护、机关饭堂等管理,加强财务人员廉洁自律,制止浪费,定期向局领导报告财务状况。
5、执行市政府留用公车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留用公车管理。
6、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政勤政。
(七)人事监察科及科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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