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系统厉行节约大力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通知
(苏食药监办〔2008〕157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各直属单位,各市药品检验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支持灾区全民节约活动的号召,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通知》(苏办发电〔2008〕40号)精神,省局党组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压缩出国团组,严控公车购置,暂停审批机关办公楼项目,缩减公用经费开支,大力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一)精简各类会议和培训。大力压缩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不开;可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可在小范围召开的,不开大会。必须召开的会议尽量压缩会期和与会人员,提高会议质量,减少会议经费支出。会期(含报到)最多不超过2天,地点原则上不选择四星级以上饭店。会场一律不摆放鲜花、水果。培训参照会议管理的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接待和差旅工作规定。认真执行《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08〕33号),切实加强对公务接待、差旅等工作的管理,大力压缩接待、差旅经费支出。严肃接待纪律,简化接待程序,减少陪同人员。规范因公外出工作,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级送礼和宴请。
(三)压减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全系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今年公用经费预算一律压减5%,连同年终各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节余资金,用于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
二、严格控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
暂停办理所有出国(境)访问、业务考察和培训活动。对已经办理审批或护照、签证手续但尚未成行的团组要严格控制重新报批。严禁公务团组从因私渠道办理出国(境)手续。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任务。因私出国(境)须报人事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
三、从严控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
暂停审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公楼建设项目。已批准的在建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要按照“节约、节能、实用、环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概算组织实施,不得追加项目建设投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压降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