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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农户个人交费部分,由各县乡级政府组织协调并会同保险经办机构、农业等部门,按2009年棉花、玉米种植面积和保费承担比例向种植农户收取保险费。农户缴齐保险费后再出具保险凭证(见费出单),并据此申请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农户承担的保费没有缴齐,不能作为申请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依据。

  九、资金管理

  (一)保费管理。保险经办机构对财政补贴棉花、玉米保险费,设立保险专用账户,单独核算,专账管理。

  (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管理办法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棉花、玉米种植保险工作,时效性强,参与面广,必须加强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周口市种植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申亭(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史根治(市政府副市长)

  余作斌(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杨子旭(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天冉(市财政局局长)

  张继林(市农业局局长)

  朱艳杰(市气象局局长)

  束子成(市水利局局长)

  冯 涛(市政府办金融办主任)

  王银安(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宏伟(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向阳(人保财险周口市分公司总经理)

  彭作涛(中华联合保险周口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棉花、玉米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落实,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赵天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棉花、玉米种植业保险工作宣传力度,使农户了解保险费补贴政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户积极参加保险,保证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发挥效用。财政部门要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结算等工作。农业部门要提供有关棉花、玉米生产的数据和技术支持,帮助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参保及保费收缴等工作。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及时提供灾害预报、灾害损失等方面的信息,以便确定保险责任、核定灾害损失。保险经办机构要从服务“三农”大局出发,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户了解棉花、玉米保险条款的相关内容;积极开展种植业保险保费农户承担部分的收缴,确保应保尽保;帮助农户防灾防损,及时做好灾后勘损和理赔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为广大农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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