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信息化进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注意搜集举报信息,对药品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药品安全隐患。药害事件发生时,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远程监控网络,迅速了解市场流通渠道和使用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明确应急保障、应急处置的工作程序和职责,加快稽查信息化进程,提高稽查应急处置效能。
五、强化抽验工作效能,加强监检有效结合
职能调整后,各地应在抓好专项检查的同时,积极探索、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科学高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工作机制和抽验管理制度,有效承担起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职责。重点加强针对性抽验,增加评价性抽验,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抽样比例以及抽验药品的全检率,保质保量完成全省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任务。进一步提高快检车的使用效率和使用频次,加快建模工作进度。配合国家局完成评价抽验及专项抽验工作,做好体外诊断试剂监督抽验和检查。鼓励开展创新方法的研究,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完善药品抽验绩效考核体系,做好抽验质量分析,科学评价抽验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完善稽查工作机制,发挥联防综合效应
有效运用“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跨区域办案的联防优势。深化与公检法部门的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稽查打假难点问题。以“打假保名牌”活动为载体,调动企业参与打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力维护知名医药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大案件督办督察力度,制定并实施重大案件督办程序规定。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完善案卷评审细则,提高稽查办案质量。按照《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重大案件查处奖励办法》规定,对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七、加强稽查队伍建设,拓展稽查业务培训
统筹考虑工作布局,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三品一械”全过程的培训,分批次、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拓展稽查技能培训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工作调查研究和摸底,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工作机制。加强医疗器械稽查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对医疗器械的办案能力。加强督查员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全省稽查工作督查水平。完善稽查监督制约机制,继续组织对近年来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强稽查队伍作风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大稽查工作考核力度,坚持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并针对实行分级管理的新情况,修改完善考评考核标准,把考核重点放在大案要案查处、有否不作为情况和该移送的案件是否按规定移送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