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纪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等关于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建立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


  (三)认真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审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联合督察制度。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国土、建设、审计等部门参加,对下级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实行经常性联合检查监督,每年年底向上级七部门上报本年度本地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情况和检查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认真审核项目建设标准和规模,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严肃处理。发展改革委向同级政府上报办公楼项目审核意见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来源和预算执行的审核。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用地的审批,加强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乡规划、设计概算编制、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等方面的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及时发现违规违纪案件线索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对行政区搬迁、原有办公楼及其土地等资产处置的监管。为了控制因行政区搬迁造成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大规模、集中建设,必须加强对城市行政区搬迁的审查监督,制止不必要的行政功能区的迁移,从源头上遏制随意迁建的办公楼建设。要加强对存量办公楼及其土地等资产处置的监管,规范决策主体、处置程序和方式,对资产的出让、审批、评估、公告、拍卖、签约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以确保资产公平交易和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切实严肃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责任追究。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对职责范围内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失职、渎职造成直接管辖范围内违规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之风泛滥,或者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超越国家和省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越权审批、违规审批的,要严肃追究违规审批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都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要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1)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2)立项报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3)不按批复要求组织实施,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4)未依法办理用地、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5)挪用专项资金、使用贷款、借款、接受赞助或捐赠、集资摊派、施工单位垫资以及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等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6)违规修建培训中心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