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调整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行费分配比例的通知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调整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行费分配比例的通知
(苏彩发[2008]11号)


各市福彩中心:
  为促进我省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展,提高销售站点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2008] 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省福彩中心调整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行费分配比例的批复》,确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对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行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行费为销售额的15%:上缴中彩中心4.15%;省中心1%;市中心1.35%;中心站2.5%;代销点6% 。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