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________。
2.申请形式。
(1)书面形式申请。原则上,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须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电子信箱形式申请。申请人在潍坊政务网(http://www.weifang.gov.cn )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申请人对相关公文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的信息描述应详尽、明确,以方便受理,提高申请受理效率。
3.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 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 ,传真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接待投诉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潍坊市监察局举报。监督电话: ,传真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接待投诉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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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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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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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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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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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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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分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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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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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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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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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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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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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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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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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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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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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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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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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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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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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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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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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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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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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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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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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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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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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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