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贵州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贵州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黔建办通〔2009〕225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施工单位、中央在黔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7号)精神,为了做好2009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

2009年

9月5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9年

9月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