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滨政发〔200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我市由“追赶战略”向“赶超战略”的转折年、关键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全力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项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陆续组织下达。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九日
滨州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现赶超目标的关键一年。从总体上看,我市正处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有利条件多于不利因素。站在新起点,必须以“冲刺2006”的姿态,谋划新发展,实现新跨越。根据中央、省和市委的部署,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继续执行“30”字工作方针,突出超越发展“一个主题”,冲刺2006,锁定到2007年经济总量进入全省中游、人均指标进入上中游从而彻底改变欠发达面貌“两个目标”,抓住班子实干、招商投入、环境整治“三个关键”,狠抓强势工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循环经济“四个发展”,扎实推进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南北一体化、环境生态化、社会和谐化“五个加快”,加速形成十大产业(链)集群,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打造“系统九州”、建设现代滨州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上述要求,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本着积极稳妥又留有余地的原则,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7.5%;其中一、二、三产分别增长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