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拓展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创建和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在餐饮、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旅游、文化等主导服务业制定相关服务标准,同时加大标准化的宣传实施力度,以标准化手段提升主导服务业的竞争能力;进一步加大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宣传实施力度,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七)大力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围绕“粮丰林茂、北国江南”建设,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以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继续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农业标准化示范乡(村)”;利用农业标准化培育“滨州名牌农产品”、“省级名牌农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大力推广“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标准+农户”的经营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产品出口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载体,推动农业产业全过程的标准实施,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经营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整体素质,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领导,完善联合推动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成立滨州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及相关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组织企业开展标准化活动。
(二)加强政策引导。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创建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国家、省、市级标准化示范区(单位)。科技部门要利用好各类科技资源,加强技术集成和资源集成,把现有科技资源作为技术标准工作良好的基础平台,鼓励、支持有关单位加强科研、创新。科技、发改、财政、经贸等部门在计划安排和经费投入上要予以重点倾斜,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税务、财政等部门对积极采用先进标准的企业在税收和政府采购方面进行政策倾斜扶持;农业科技经费重点支持技术标准应用和推广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重要责任目标之一,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服务标准化、节能标准化、食品标准化等示范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并加强考核工作,对在标准化工作中成效突出的企业和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