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机关党委关于在全厅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吉民党字[2007]14号)
厅机关各支部、事业单位各党委(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10月15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党的十七大的召开,在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重大意义。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厅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此,厅机关党委决定在全厅党员干部中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并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振奋人心,通篇体现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主题,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对进一步统一全党思想认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厅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基本内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七大报告精神上来,把报告提出的战略部署和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中去。
二、严密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内涵。
----以支部(党委)为单位进行组织学习十七大精神,制定学习计划。各支部(党委)书记要做为学习十七大精神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民政工作紧密相结合。各支部(党委)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交流体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深刻认识和把握十七大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
----要求各支部(党委)要有集中学习记录。统一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个人要有学习笔记,每名党员干部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厅领导所在支部要特别记录好厅领导参加学习和发言、辅导等有关情况。各支部(党委)制定出的学习计划,于10月22日前报厅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