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报名审查工作务于6月27日16时前完成,并于6月28日15时前将报名审查结果报省选聘工作办公室。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50分。笔试和面试试题由省民政厅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命制,由各市、县(市)及长白山管委会民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具体实施。笔试内容大体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语言文字基础知识、组织管理能力等,主要测试大学生应具备的各类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各市、县(市)及长白山管委会要于7月4日当天,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1名民政局副局长带队、1-2名工作人员及监察部门人员)到省选聘工作办公室领取笔试和面试试题。笔试和面试试题必须由2名以上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方可拆封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7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进行,时间为2个小时。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场地由各市、县(市)及长白山管委会民政部门确定。笔试结束后,各地要用省统一制发的封条将试卷现场密封,由1名民政局副局长、监考人员及2名以上考生共同签名后,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1名民政局副局长带队、1-2名工作人员及监察部门人员)于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送至省选聘工作办公室,由省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人员批阅、核分,并及时将成绩下达至各市、县(市)及长白山管委会,由各市、县(市)及长白山管委会民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当地录用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及时通知面试人员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定于7月17日-7月19日之间进行,面试地点由各市、县(市)及长白山管委会民政部门确定。面试现场要设8人以上评委,评委可由民政、人事、监察、劳动、财政、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成绩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的方式,由各市、县(市)具体组织实施。
六、确定人选及签订协议
各地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并利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选聘人员一经确定,须与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县(市、区)民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用证书。各地在录用工作完成后的五日内,务必将本地选聘工作涉及的各类相关情况及数据存封备查。
七、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