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高新技术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粤人发〔2006〕94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驻粤局以上单位:
现将《2006年广东省高新技术研修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实施本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要把举办高新技术研修班作为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推进创新型广东建设的主力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增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公共危机应急处理能力,直接关系到创新型广东建设的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发展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树立创新观念,依法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下力气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办好高新技术研修班(以下简称高研班),把高研班办成高品位、高质量、高效益的学术研究、技术研讨、信息交流的平台,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广东提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支持。
二、强化培训管理,大力提高办班水平和社会效益
(一)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主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施教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施教机构要认真制定培训方案,积极创新培训方法,充分利用好社会优质师资,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
(二)实行质量评估制度
主办单位必须采取无记名方式,向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问卷调查,对问卷做好统计分析工作,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整改提高。每期培训班结束后,施教机构要向同级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书面报告培训情况。
(三)依法管好培训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计划组织实施,认真执行省有关培训收费管理的规定,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
(四)实行投诉监督制度
施教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和印发高研班招生通知中公布省人事厅投诉监督电话,电话号码是:020-83133944。对投诉较多,经查实确属违反有关培训政策法规和纪律的,2年内不得申报并纳入省高新技术研修班计划。
三、关于经费资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