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实抓紧做好教材编写工作。请省直各单位严格按照粤人发〔2007〕7号文件的要求,抓紧做好教材编写工作。教材编写请在2007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并由各单位负责论证审核定稿。教材出版采用统一版式、统一开本、统一标识、统一序言。同时要抓紧公共必修科目教材的编写工作,重点开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等教材。
(六)进一步深化培训教育改革创新。一要抓好教学方法的改革,全面推行培训新方法。遵循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律,按照现代成人培训的新理念,针对学习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终身化的特点,以学员为中心,采取小班小组教学,运用情景模拟、头脑风暴、角色扮演、案例教学、经验分享式、管理游戏式、拓展训练、研讨互动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培养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开发学员的潜能。二要加强培训教育基地建设。整合培训教育资源,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中心的主渠道作用,着重加强培训需求调研论证,开发培训教育项目,设计好课程,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培训教育资源,力求做到资源集约优化。制定我省培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确定一批省级培训教育基地。制定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加强培训质量评估和监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三要更新培训手段。广泛运用再现型传播媒体(幻灯、投影、电影、电视)、电子多媒体(录像带、磁盘、光盘)、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成果,为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四要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在进一步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在省直机关选聘一批兼职教师,各地也要在同级机关中选聘一批德才兼备、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的领导同志担任兼职教师。启动师资库建设工程,集聚优秀教师。根据教学需要配置最优的师资,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名师来广东讲学,把广东建设成为名师荟萃的大讲台,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
(七)建立健全培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对培训教育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对不履行职责、不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培训教育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全体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目标。建立培训教育档案制度,将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选拔任用和晋升职务或者职称的重要依据。加强培训证书登记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员培训纪律。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从录用之日起一年内不参加初任培训的不得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得提高工资等级;对晋升处级(含处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或者任职后一年内必须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我省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培〔1998〕4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粤府〔1997〕85号)的规定进行任职培训,从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参加任职培训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以上等次;公务员应当完成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培训课程,凡不参加培训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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