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自然科学教学 社会科学教学
工程技术 文化艺术
农业技术 新闻出版
医疗卫生 社会科学其它
自然科学其它
20.联系电话:按地区号-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010-84220943。
21.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22.院士:指是否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填“科学院院士” ;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填“工程院院士” ;既是科学院院士也是工程院院士填“两院院士” ;上述两者都不是请置空。
23.跟踪标记:由人事部门统一填写。具体如下:
指标外申报 范围外申报 指标外范围外申报
表演艺术家 体育教练员 中专中小学教师
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4.特贴年份:被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年份。今年是初次申报的人员此栏请置空。
25.特贴金额:过去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时的津贴金额。
26.突贡年份:被人事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年份。
27.省部年份:被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批准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年份。
28.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含建国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取得外国国籍或居住权的回国人员。
29.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
30.来华津贴:享受来华津贴金额。
31.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32.进博站年: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年份。
33.主要专业工作经历:简要填写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34.获奖情况:
获奖只填写所获重要奖项,不超过12项,具体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 省部级奖
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没有等级的填写“9”,特等奖填写“0”,没有排名的填写“0”,本人单独承担或主持获奖项目的填写“1”。获奖项目名称应控制在20个汉字内,年度以公历表示,如1993。
35.主要突出贡献事迹:限150个汉字含标点,指专家作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36.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期号、专利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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