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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广东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根据本省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在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及时发布“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动态信息等,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宣传“三支一扶”计划。

  (三)围绕招募活动,省内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等媒体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宣传“三支一扶” 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招募组织工作。

  三、组织招募

  (一)为确保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有的放矢,省“三支一扶”办已组织各有关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于2007年12月底上报了基层岗位需求信息(附件2)。省内各高校及各有关市人事局要切实根据基层岗位需求,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

  (三)省内各高校及各有关市人事局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并公布本校和本地200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活动方案,严格按照基层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组织招募,并以我省农村基层急需的教育、卫生、农技人才为重点,积极动员师范、医学、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毕业生踊跃报名,优先选用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干部,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和山区生源毕业生。

  四、报名审核

  2008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报名时间为5月5日-5月31日。

  (一)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由毕业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3,在广东人事网或广东人才网下载,以下简称《登记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体检表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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