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0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粤人函〔2008〕6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动态管理办法》(粤人发〔2003〕229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07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在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我省特贴人员管理,促进和带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要按照《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对在职特贴人员进行全面、严格的考核。对已离退休的特贴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跟踪核实工作。要将津贴发放与动态考核和管理结合起来,各单位要对照现有的津贴发放名单进行一次认真的核对,有自然减员或其它变动情况的,要如实、及时上报。对因工作不到位或有意瞒报、漏报,造成省财政专项经费错发、多发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