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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高新技术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高新技术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粤人发〔2009〕87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驻粤局以上单位:

  现将《2009年广东省高新技术研修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积极推进实施“653工程”扩大继续教育覆盖面

  组织举办高研班是贯彻落实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的重要措施,是加快推进实施国家人事部部署的“653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省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特别是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这种形势下,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结合各行业的实际,以高研班为主要抓手,不断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公共危机应急处理能力。要把高研班办出特色,办成品牌,努力培养一支善于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推动我省新一轮大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支撑。

  二、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高研班主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高研班施教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施教机构要针对当前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定培训的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办班方案,充分利用社会优质师资,积极创新研修方法,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研修,扩大继续教育的受益面,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为确保办班的质量和效果,主办单位必须采取无记名方式,向参加研修的学员进行问卷调查,对答卷做好统计分析工作,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整改,不断提高研修质量。每期研修班结束后,施教机构应向同级主管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书面报告办班情况。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计划组织实施,认真执行省有关培训收费管理的规定,严禁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施教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和印发高研班招生通知中公布省人事厅投诉监督电话,电话号码是:020-83133944。对投诉较多,经查实确属违反有关培训政策法规和纪律的,2年内不得申报并纳入省高新技术研修班计划。为了加强办班的管理,实行学分制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加大高研班资助力度,不断提高高研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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