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建立健全自主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破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行骨干技术人员年薪制。加快实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对自主创新包括对引进重大装备及技术再创新作出突出贡献者实行重奖。
十一、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自主创新效率和效益
31.大力整合全社会创新资源。以开放共享、提高效益、保障重点、服务创新为原则,打破部门、地区封锁和单位所有制,整合科技资金、设备、人才、机构等各类创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各项省级财政性资金的统筹使用,形成创新合力。制定《广东省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十一五”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省级各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应加强沟通,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和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化和资金效益最大化。建立自主创新服务平台的共享制度,加强对重大科技设备、重点实验室等公共创新平台的使用管理和考核评估,促进公共科技资源使用的公平性、开放性和社会化。加强省市合作共建,形成上下联动推进创新的工作机制。
32.多渠道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加快建立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自主创新投入机制。切实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增加科技和产业投入的各项规定,确保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与当地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改革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办法,加强财政性科技和产业发展资金的绩效管理。简化和规范投资审批,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更多投向自主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贷款担保力度。
33.争取更多国家创新资源投向广东。加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合作,以联合出资的形式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专项资金,吸引更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投向广东。由省匹配出资,争取国家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更多投向我省。围绕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需求,制定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合作,吸引国家“863”和“973”等重大项目到我省落户和产业化;加快建设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广州中科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省部市共建的重大创新平台;积极支持国家部属高等学校与我省开展合作研究开发和成果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