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


  四、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0.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引导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使之成为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载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或整体兼并科研院所等多种形式,组建省级研究开发院,使之成为产业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平台。

  11.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允许企业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专利费用等全额计入管理费用。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办法。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按有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省税务部门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2.扶持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商贸物流业等领域中,选择一批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使之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制定政府采购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政策,对国内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和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

  五、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中坚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源

  13.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高等学校要成为我省产业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技术依托、技术源头和人才培养基地。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努力构建科技自主创新平台。深化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学科带头人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积极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大力引导高校科研人员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

  14.加强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研机构要发挥学科和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的优势,突出加强与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密切相关的应用技术研究,推动相关技术的汇聚与融合,促进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重大装备消化创新,开发市场急需实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速成果转化。推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成为面向行业的创新中心。发展和扶持民办科研机构。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