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
(苏教人〔2008〕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并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将江苏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为:
一、 落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二、 落实高校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
三、 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落实中小学其他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