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民办高等教育督导组的通知
(教人〔2008〕5号)
各市教育局、各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以及教育部《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精神,依法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省教育厅决定成立民办高等教育督导组,聘任民办高等教育督导专员,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督导。民办高等教育督导组由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丛懋林同志任组长,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李世恺、步锦昆同志任副组长,聘任李世恺、步锦昆、严正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处长)、鞠宗其(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正处级调研员)、练鸿翔(江苏教育电视台正处级调研员)、黄国平(省教育考试院正处级调研员)等六位同志为督导专员。
民办高等教育督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负责处理督导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