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有力有序做好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苏教传电[2008]39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省教育系统紧急动员起来,坚决响应中央号召,迅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积极开展献血、救灾捐赠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慰问和资助灾区生源地学生,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充分展示了我省教育系统良好的形象。目前我省教育系统派出的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灾害评估、心理疏导等多支应急救援队伍,克服困难,顽强奋战,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得到上级和灾区人民的肯定和好评。为进一步有力有序做好教育系统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灾区生源地学生的心理援助帮扶和大学生教育引导工作。各地、各高校要逐一了解来自四川等灾区的学生人数、家庭人员伤亡和受灾情况,切实做好心理安抚和资助帮扶工作,帮助来自灾区学生稳定情绪、安心学习。要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化悲痛为力量,有序参与悼念活动,以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主动配合建设等部门,对学校教学楼、宿舍、食堂、围墙、厕所等校舍和生活用房认真进行一次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师生防震抗灾救护知识教育。要加强学校防疫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注意食品和饮水卫生,防止传染病流行。要加强校园保卫管理,防止社会不良人员进入校内滋事、散布谣言和煽动闹事。
三、积极帮助灾区学校重建校园,恢复教学。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充分发挥建筑规划、测绘测量、工程建设、环境交通、医疗卫生、应用心理等学科和专业优势,根据省应急办的统一部署和灾区的实际需求,有序有效向灾区派出应急救援队伍,帮助灾区重建校园,开展心理干预援助,恢复教学秩序。根据需要,各地可动员和组织中小学骨干教师,随时准备奔赴灾区学校,开展对口支教,帮助恢复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