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绵府办发[2009]22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处,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灾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5·12”汶川特大地震引发了大量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使我市地质灾害点达到2000多处,是地震前的2.6倍。受地震的影响,这些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动态变化大、隐蔽程度高等新的特点,时刻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泥石流、崩塌等灾害,成灾快,防范难度大,危害性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死群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及早谋划,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做到领导、组织、责任、措施四到位,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切实全面履行好政府防治地质灾害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市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全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地各部门要将汛期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时段,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各地要加大巡排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找准防治重点,落实防灾措施,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带班领导、专人值班。
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督导检查工作。交通、水利、铁路、建设、旅游、教育、经委等部门要对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大工程要进行安全性评估,切实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活动。
(二)及时编制完成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各地要根据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抓紧编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水务、交通、教育部门要单独编制本系统防御预案,国土资源局的防御预案要涵盖其他成员单位防御内容。要建立预案公示制度,各地要以“分片负责”的方式把每个地质灾害防灾责任落实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具体领导和负责同志,并面向社会公布,确保“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要组织制作防灾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发放到监测人和可能受灾害威胁的每户群众手中,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群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