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卫生应急储备不足。目前,4个县(市)卫生应急组织、人员、预案基本健全,有一定物资储备。但储备物资中,一些含氯消毒剂已经过期,杀虫药品储备明显不足,物资储备的经费来源和责任单位不明确,及时更新和补充机制还不完善。因此,无法满足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需要。
6、对口支援协调机制仍不健全。由于无统一的对口支援实施计划,部分县市与对口支援省未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对口支援卫生防疫队伍的到位时间和人员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如截止3月10日,河北省卫生防疫队仍未到平武县开展工作。
7、卫生防疫工作经费不足。2008年灾后防大疫工作中,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处于应急工作需要,均不同程度地垫付了一定的经费,这些经费目前尚未补齐。同时,现有卫生防疫工作中的一些专项工作(如食品添加剂整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等)无配套经费,工作开展难度大。
(四)灾区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心理问题仍然存在。
灾害给干部群众和学校师生的心理伤害在短时间内无法根除,灾后重建和教学任务较重、压力较大,尤其是地震一周年即将到来,必然会导致部分人群陷入心理困境。加上心理卫生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人员待遇无法保障,都给心理卫生服务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五)群众防病意识较差,自我防护思想松懈。
随着灾后密集型的健康教育工作转入常态,灾后重建过程中群众自我防病意识有所松懈,导致灾区群众出现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如喝生水、随地大小便、乱扔乱堆垃圾等。
二、卫生防疫对策建议
(一)将卫生防病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要内容。
要树立“抓防疫、助健康、促重建、保稳定”理念,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继续将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制,要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出台卫生防疫保障性政策。狠抓政策措施到位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卫生防疫工作有人安排、有人办事、有人督促。
(二)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巩固卫生防病的联动机制。
1、卫生部门要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食品卫生监督、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计划免疫接种,全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2、宣传部门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设健康知识专栏,定期刊播常见疾病防治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