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健全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建立省市两级猪肉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提高市场调控能力,促进生猪产销平稳发展。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
(十)切实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进一步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商贸流通行业市场运行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增加样本监测企业和品种数量,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警预测水平,增强市场调控的预见性。继续完善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等机制,设立市场调控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灾商品区域间调运,增强应急保供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促进流通企业发展,降低消费成本
(十一)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进一步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革,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等方式,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著名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全省有2-3家零售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进入全国百强。大力扶持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集团,推动连锁经营向流通领域更宽范围、更多行业延伸。加快城市社区和农村连锁网点建设,提高连锁经营的总体规模和水平。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重点培育和扶持较大型流通企业尤其是连锁企业发展。鼓励流通企业在发展连锁经营的同时发展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支持大型流通企业通过设立财务公司、发行债券、上市、配股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集聚能力;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支持市场前景看好、盈利能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十二)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商贸企业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借助我省现有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服务;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方式,切实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问题。
(十三)实行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力争用2-3年时间,逐步缩小工商企业在用电、用水价格上的差别,积极推动国家鼓励类商业与工业企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的落实,切实减轻商贸流通企业负担。
五、发展新型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