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09〕19号 2009年4月17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的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努力扩大内需,尤其是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降低消费成本,促进消费升级,确保安全消费,充分发挥流通业保民生促发展的积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江西实际,提出我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全省培育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8家,年交易额60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6家;日用品农家店覆盖100%的县(市)、95%的乡镇、70%的行政村。为实现以上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
  (一)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建设日用品流通网络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支持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强化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降低经营成本。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二)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完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大型流通企业的合作交流,帮助我省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外省市尤其是北京等大城市市场。逐步扩大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市)范围。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在重点销区和产区再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加强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物流等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
  (三)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培育和支持大中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通过发展连锁经营、网络联盟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流通企业、生产企业、物流企业联合供应链建设,建立起高效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调控和监督管理,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市场竞争,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开展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
  (四)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从2009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在全省全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目前已将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等六大类产品列入政策补贴范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搞好售后服务,简化领取补贴手续,方便农民购买。要向广大农民宣传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防止农民群众上当受骗。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及时查处利用家电下乡名义及标识促销非中标家电产品的行为,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扩大农民家电产品消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