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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08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08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42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毕节地区2008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已经行署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六日

毕节地区2008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毕节地区卫生局 2008年3月16日)

  为落实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精神,卫生部制定《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按照卫生部“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要求,省卫生厅已制订并下发了《贵州省2008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内容

  (一)在我区范围内现行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8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逐步替代百白破疫苗进行加强接种,将麻腮风疫苗逐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储备炭疽、钩端螺旋体疫苗,在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等13种传染病。由于甲肝疫苗不能满足全省需要,2008年我区暂不开展甲肝疫苗接种。流行性出血热由于发病率较低,未安排接种任务。

  二、目标

  (一)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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