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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对部分市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㈡强化源头管理,审批质量不断提高。大部分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规程(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资料审核、现场审核、专家审核等多种审核方式相结合的审核模式,在改变过去单一审查申请资料方式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医院建设、规章制度、诊疗技术、人员资质及配备比例等实际情况的审核,通过集体审议,进一步提高了医疗机构审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各市地重视对医疗机构审批档案的管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有关规定,收集医疗机构相关资料,分类建档,规范管理。青岛市、淄博市、东营市卫生局成立了全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校验工作专家库,对新设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申请增设诊疗科目、校验等审批事项,采取专家现场考核诊疗科目、人员资质、技术水平、设备设施、消毒隔离及临床操作等方式进行。同时,对专科医疗机构严格把关,确保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质量。泰安市卫生局在清理整顿工作中,把村卫生室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作为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从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登记注册资料入手,分门别类逐一清理,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
  ㈢加大监管力度,整顿工作初见成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监管力度,逐步实现从办医院向管医院的转变,大部分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了医政监督专业科室,配备了专职医疗服务市场监督人员,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同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部分市、县卫生监督部门承担了医疗机构审批受理、现场审核等职能。在医疗机构现场审核、医疗服务监管和医疗机构清理整顿等专项工作中,市、县(区)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医护人员资质等的监督力度,及时纠正不规范执业行为,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地促进依法执业,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初见成效。济宁市结合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了对直管民营医疗机构和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进行清理;德州市深入开展了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在打击无证行医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审批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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