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个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地区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同时可直接速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并可抄报省级相关部门。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地区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并抄报省级相关部门。

  3.4.2 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禁止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险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4级:

  4.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4.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4.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 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险情和灾情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防止灾情的加剧和危害的扩大。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