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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毕署发〔2008〕18号)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仅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我区改善投资环境,吸引资金流入,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对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区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毕节是1988年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的胡锦涛同志亲自倡导,并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毕节试验区成立二十年以来,全区各族人民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深化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弘扬“坚定信念、艰苦创业、求实进取、无私奉献”的试验区精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五期间,全区三次产业排序实现了从“一二三”向“二一三”的跨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稳步增长。全区呈现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大好局面。

  近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对金融工作高度重视,在支持和推动金融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帮助和清收不良贷款、维护金融债权、打击逃废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区社会信用意识逐步增强,金融生态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逐步建立,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主体的征信基础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建设了毕节地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并投入使用,初步发挥了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全区金融运行平稳,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不断提高,整体抗风险的能力增强,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和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不断增强,金融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保险市场体系逐步建立,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和风险防范功能增强。

  毕节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虽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尚未达到自我调节、自我优化的良性发展状态,特别是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主体弱小,缺乏完善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服务品种单一;二是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信用资料的收集和共享不足,在信贷活动中,一些企业或个人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仍有发生,失信效仿现象比较严重,现有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债务人约束力极其有限,银行据此评估贷款风险还较困难;三是企业诚信意识淡薄,悬空、逃废金融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在现有金融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人民银行传导货币政策的功能和调节金融的作用十分有限;五是存在金融债权不能及时得到依法有效维护现象;六是部分企业因信用等级低得不到资金支持,致使企业信用等级提高缓慢,处于“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两难境地;七是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辖区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八是民间合法的金融组织发展缓慢,金融服务缺乏有益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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