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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08年农村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房屋结构

  (1)新建住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改建成砖混或石混、砖木、砖瓦结构,尽量做到房屋式样和外墙色调统一;

  (2)茅草房改造:要求屋面揭茅封顶、墙体抹平、地面硬化、正面墙用水泥压光或上涂料。

  3、设计选型

  由地区统一修订改茅建房设计图发各县市区,由各乡镇按任务和规划组织改茅建房户根据自己的需求从中选择户型。

  (二)时间要求

  1、2008年6月做好规划,并制定好实施计划;

  2、2008年7底前将改茅建房资金和对象落实到位,并及时开工;

  3、11月底前全面完工,乡镇自查后请县验收,县级全面验收后报地区;

  4、12月底地区开始抽查验收,抽查面不低于当年改茅建房总数的10%;

  5、每年12月中旬前全部拆除改茅后已建新房的原居住茅草房。

  六、工作原则

  (一)整合资金、信贷扶贫

  1、凡涉及“一加六”工程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改茅建房规划申报相关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改茅办协调相关部门,将资金划拨到县市区改茅建房专户上集中使用。

  2、农村信用社按已审批同意改茅建房贫困户名单和合同,分阶段发放贷款,每户贷款额度2.5-3万元。

  (二)坚持三个原则,抓好三个结合

  1、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项目整合、政府贴息(补贴)、农户投入、社会帮助;

  二是“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实事求是。

  2、抓好“三个结合”

  一是房屋改建必须与建立内部经济小循环相结合;

  二是必须与统一规划、民居特色、专业队伍施工与农户投劳、亲戚邻居帮助相结合;

  三是必须与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相关部门对口帮扶,发展劳务经济相结合。

  (三)创新机制和推广。

  1、放大资金、改补为贴。贷款贴息一般按“一比十”放大资金,贴息时间为2-3年。

  2、扶贫济困、奉献爱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住有所居”工程,属有关单位或个人援建的项目,峻工搬迁时应邀请援建方参加。

  七、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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