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08年农村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111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有关工作部门:
《毕节地区2008年农村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工程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毕节地区2008年农村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工程实施方案
系统实施农村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工程,是毕节试验区“开发扶贫”主题的重要内容,是地委、行署2008年要办好的十大民生项目之一。为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毕节试验区主题,以系统实施“一加六”工程为新时期开发扶贫工作的突破口,“整合资金、信贷扶贫”,借助道德力量,运用市场机制,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形成内部经济小循环,走上可持续脱贫致富之路。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农村贫困群众无房户建房和茅草房改建各5000户(8县市各600户,百里杜鹃管理区各200户),其中,扶贫办系统和民政系统各牵头负责5000户。
(二)形成农户内部经济小循环
1、配套建设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改水、改庭院;
2、帮助农户理清发展思路,发展循环经济和劳务经济。
(三)试点示范建设
1、6月份前全面完成2007年在建试点;
2、连片推进。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整乡、整村连片推进。
3、地区和各县、市、区各抓2个村试点,示范点优先考虑安排在主要干线公路及省地领导扶贫新农村联系村。试点村要确保在8月底前基本完工。
三、资金筹集、补助标准和使用方法
(一)贴息(补助)标准
1、无房户新建房6000元/户;茅草房改建5000元/户。
2、配套建设小水池(30立方米),增加贴息补助资金2000元。
(二)资金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