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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8〕112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完成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任务,探索毕节试验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和管理目标的要求,经行署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区是典型的岩溶山区,人多地少、土地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1988年试验区建立以来,全区紧紧围绕“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开展了以坡改梯为龙头的大规模土地开发整理,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也为耕地占补平衡做出了贡献。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占用耕地数量不断增大,补充耕地的任务越来越重,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靠大规模的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已经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是我区耕地后备资源的状况难以长期支撑扩张式的耕地占补平衡;二是开发补充的耕地难以形成生产力,达不到耕地占补平衡的目的;三是大规模的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容易造成新的生态破坏,增大生态环境风险。因此,多渠道、多途径解决我区新增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对我区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试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切实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试点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成立以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农业、农办、财政、水利、林业、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组建专门的课题研究组(专家组),负责具体的基础信息分析、耕地质量等级的评定与新增耕地折抵计算等。

  三、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试点工作工作经费

  我区耕地占补平衡以质抵量试点工作经费有:省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县级财政收取的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涉农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部分等。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工作经费可按项目建设经费和试点课题研究费分别预算,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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